商場擺夾公仔機,場租有哪三種計法?
本文的「商場」是指提供位置的一方,包括商場推廣部、百貨公司專櫃區或大型零售店;「營運者」是指把機台放進去、負責入貨、補貨與收款的一方。兩者之間收錢的方法,歸納起來只有三種。
| 計法 | 怎樣收 | 風險在誰 | 常見於 |
|---|---|---|---|
| 固定場租 | 每部機每月一個定額 | 營運者承擔淡月 | 人流穩定的長期位置 |
| 純分成 | 投幣收入按比例分 | 商場承擔淡月 | 新開位置、試水溫 |
| 底租加分成 | 保底租金與分成取較高者 | 雙方分擔 | 商場最常提出的方案 |
三種計法都可以是公平的,問題在於雙方有沒有用同一套基準理解合約。我們與不同商場合作時,最常見的爭議並不是比例高低,而是分成用哪個數計、電費算不算在內、獎品可以放什麼,以及出事時由誰向顧客交代。下面各節逐項拆解,最後收成一張十項條款檢查表。
「底租加分成」有兩種寫法,簽約時要分清楚:一種是保底租金與營業額分成取較高者,這是香港零售租約的慣常做法;另一種是保底租金加上超過某個門檻的分成。兩者在收入高的月份可以相差很遠,合約用字一定要寫明是哪一種。
分成是按投幣總額還是淨額計?
「投幣總額」是指機台在結算期內收到的全部款項,包括硬幣與電子支付;「淨額」一般是總額扣除獎品成本,有時再扣除退款與測試局。同一個分成比例,套用在不同的基準上,商場所得可以相差不少。
以圖中的假設例子計:某月投幣 HK$10,000、獎品成本 HK$1,500,按淨額計的分成基準是 HK$8,500。傳媒報道一部機一般放 HK$1,000 至 HK$2,000 的獎品(新報人 2025 年 7 月 15 日報道),用限定商品或高價獎品的營運者,獎品成本可以更高,兩種基準的差距也更大。
按淨額計對營運者有利,但商場會要求核實獎品成本,因此要約定用什麼證明:入貨單據、每次補貨記錄,還是每月一個雙方同意的定額。按總額計則簡單得多,只要點數方法清楚。不論選哪一種,都要寫明三件事:誰負責點數、電子支付的款項何時轉帳、結算周期是每星期還是每月。
固定場租要付多少才算合理?
商場推廣位的短期場租,沒有公開的統一價。最接近的公開參考,是夾公仔店向台主收取的台租,因為兩者都是以「一部機、一個月」為單位出租位置。
根據 Yahoo 新聞 2024 年 12 月 18 日的報道,葵涌一帶台租約每部每月 HK$4,000,旺角由 HK$4,500 至 HK$5,500;新報人 2025 年的報道則指台租大多在 HK$2,000 至 HK$5,000 之間,標準機由 HK$3,600 起,視乎地點及機台大小。
用這組數字判斷商場的報價時,要記住兩個分別。第一,夾公仔店的人流是專程來玩的顧客,商場推廣位的人流較多是路過,轉化率未必一樣。第二,台租通常只包位置,商場場租有時包電費、清潔與保安,有時全部另計。比較報價之前,先把包含的項目對齊,才是同一件事。
營運者自備機台,每月底線是多少?
對營運者來說,場租只是成本的一部分。機台、獎品與電費加起來,才是每月必須收回的底線。以向本站長租一部鋁金款夾公仔機(80×80×190 厘米)白身為例,租 30 日 HK$8,380,租 90 日 HK$10,380,租 180 日 HK$11,880,平均每月 HK$1,980,已包送貨、安裝、保養與收機。
把底線換算成每日局數,會更直觀:HK$7,480 ÷ 每局 HK$5 ÷ 30 日,約每日 50 局。如果商場同意純分成,場租這一格就由固定的 HK$4,000 變成「收入 × 比例」,淡月的底線會明顯降低,但旺月要分出去的也更多。長租與買斷的比較,本站〈夾公仔機月租〉與〈買斷還是租用〉有完整帳目;三種經營模式的成本,見〈台主、場主還是租機〉。
簽約前要逐項檢查哪十項條款?
以下十項,是商場與營運者最常出現分歧的地方。先看分工,再逐條核對合約有沒有寫明。
| # | 條款 | 合約要寫明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1 | 租期與續租 | 起止日期、續租通知期、續租時場租可否調整 |
| 2 | 分成基準 | 總額或淨額、點數方法、電子支付轉帳日、結算周期 |
| 3 | 電費 | 獨立電錶、按部定額,或已包在場租內 |
| 4 | 營業時間限制 | 機台開關時間、開放前後可否入場補貨 |
| 5 | 機台數量上限 | 部數、位置、佔地與排隊位,換位是否要同意 |
| 6 | 獎品類別限制 | 禁放類別、租戶品牌衝突、獎品價值上限 |
| 7 | 消防與通道 | 不可阻塞的走火通道、機台與店舖的距離 |
| 8 | 保險責任 | 公眾責任保險由誰購買、保額、機台本身由誰保 |
| 9 | 投訴處理歸屬 | 前線由誰接收、營運者多少小時內回應、退款上限 |
| 10 | 提前終止 | 雙方通知期、商場收回位置的條件、按金退還 |
當中第 6 項經常被忽略:商場的租戶可能正在賣同類產品,營運者把同一品牌的公仔放進機內,就會引起租戶投訴。第 8 項則視乎商場本身的公眾責任保險是否覆蓋外來機台,很多時候不會,營運者要自行投保。
電費與營業時間怎樣寫進合約?
每部夾公仔機一般只需要一個標準 13A 插座,但電費怎樣計,合約常常沒有寫。常見做法有三種:獨立電錶按實際用量計、每部機每月一個定額,或者已包在場租內。沒有電錶的位置,定額最容易執行,也最少爭議。
營業時間條款要寫兩件事。第一,機台是否跟商場的營業時間一同開關;有些商場要求機台在關門後斷電,有些容許常開,這會影響收入時數與電費。第二,營運者可否在開放前或關門後入場補貨、點數及維修。如果商場只容許在營業時間內工作,補貨時機台要暫停,而且要避開午飯與放工的人流高峰。
加裝插座或拉電線的工程,應交給機電工程署名冊上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,並先取得商場物業管理處同意。場地電力、升降機與通道的完整清單,見本站〈場地條件須知〉。
獎品類別與規則牌,商場會限制什麼?
商場對獎品的限制,通常來自三方面:租戶品牌衝突、商場形象,以及安全。食物、需要冷藏的產品、尖銳物品、仿冒品,常被列入禁放類別;部分商場亦會限制獎品價值,以免被視為變相賭博。

機身上的收費、玩法與獎品說明,受香港海關執行的《商品說明條例》規管:寫明「保夾」就要做到,寫明獎品款式就要真的放在機內。規則牌怎樣寫,本站〈規則牌指南〉逐欄列出;機台在商場怎樣佈陣吸引人流,見〈商場機台佈陣攻略〉。
商場擺少量夾公仔機,要領牌嗎?
這是商場法務最常問的問題,而且規管正在變化。先講已確定的部分:政府在 2025 年 2 月 12 日答覆立法會時表示,由於高等法院 2022 年裁定一般夾公仔機並不符合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》中「娛樂」的定義,這類店鋪無須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。
再講正在變化的部分。2026 年 5 月 11 日提交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的討論文件第 10 段,點名「商場、零售店或飲食處所內的少量夾公仔機」可能涉及機率及獎品成分,建議修訂《賭博條例》,讓牌照事務處直接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;文件亦註明,按經營模式,部分人可能需要申請「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」。持牌處所的資料可在牌照事務處網站查閱。
對合約的影響很直接:新安排生效後由誰申請、牌費由誰付、未能取得牌照時可否無責終止,都應該現在就寫進第 10 項。更完整的背景見〈夾公仔機法例與牌照〉。以上為公開資料的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三種計法應該怎樣選?投訴與終止又怎樣處理?
把前面的內容收成一條核心問題:你對這個位置的人流有多少把握?答案決定哪一種計法最合理。
投訴處理是合約最後一道保險。顧客在商場玩機遇到卡獎或扣錢,第一個找的通常是商場客務台,而不是營運者。合約應寫明:客務台收到投訴後如何通知營運者、營運者要在多少小時內回應、客務台可否先作小額退款再向營運者追回。沒有這條,商場前線同事只能叫顧客自己打電話,最後被投訴的是商場。
提前終止條款要對雙方公平:商場因翻新或招租收回位置,要有合理通知期;營運者因人流太低退出,也應有同等權利。怎樣省錢:新位置先談三個月純分成或低保底,有數據後再轉固定場租;不應該省的是保險與書面結算記錄,這兩樣在出事時比少付一個月場租更重要。
常見問題
商場擺夾公仔機,分成一般是多少?
香港沒有公開的統一比例,各商場按位置、人流與租期逐份合約商議。比百分比更重要的是分成基準:按投幣總額計,還是扣除獎品成本後的淨額計。同一個百分比,按總額計的商場所得,比按淨額多出「獎品成本 × 分成比例」。簽約前先把基準、點數方法與結算日期寫清楚。
固定場租、純分成、底租加分成,哪一種對營運者最有利?
看你對位置人流的把握。人流有把握,固定場租讓你保留全部上升空間;完全未知的新位置,純分成把風險分給商場;介乎兩者之間,保底租金與分成取較高者最常見。作為參考,2024 年傳媒報道葵涌夾公仔店台租約每部每月 HK$4,000,可以用來判斷一個固定場租報價是否合理。
在商場擺少量夾公仔機需要領牌嗎?
政府 2025 年表示,法院已裁定一般夾公仔機店鋪無須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。不過 2026 年 5 月提交立法會的討論文件點名商場、零售店或飲食處所內的少量夾公仔機,建議修例讓牌照事務處直接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,推廣活動則可能需要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。實施安排以牌照事務處公布為準,合約應寫明領牌責任由誰承擔。